广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责
广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(简称市国资委)根据广安市机构改革方案,负责监管市级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以及资源性和城市经营性等国有资产。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涉及多个方面:
1. **政策制定与实施**:市国资委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和资产监管的相关政策,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,指导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。
2. **出资人职责**: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,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,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。
3. **企业负责人管理**: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、任免,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,推动选人用人机制的完善。
4. **国有资产监管**: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,通过统计、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,确保国有资产安全。
5. **预算与统计**: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,编制国有资本金预算和执行方案,进行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。
6. **资源配置与结构调整**: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,优化资源配置。
7. **与地方相关事宜协调**:负责与中央、省、外地在广国有企业在地方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。
8. **集中管理与指导监督**: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资产进行集中管理,监督管理资源性国有资产和城市经营性等国有资产,对区、市、县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。
9. **规范性文件与制度建设**: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,制定相关制度,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。
10. **其他事项**:承办省国资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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